川渝地区最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流程及申请标准发表时间:2023-12-29 16:08 ![]() 补助对象 / 四川地区 /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年龄放宽至12岁;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四川省户籍;经济困难家庭;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 重庆地区 / 1. 孤独症、肢体、智力项目。 2. 经定点机构评估,明确诊断,有康复意愿者。 3. 疾病范围:包括孤独症谱系障碍、全面发育迟缓、智力发育迟缓、智力障碍、发育迟滞、运动发育迟缓、脑性瘫痪、肢体残疾等。 4. 年龄要求:0-14岁,其中0-6岁(截止申请日未满7岁)的儿童,只需要诊断证明;7-14岁儿童,必须要持有残疾证和低保证明。 救助金额标准 / 四川地区 / 对接受康复训练的特殊儿童补贴康复训练费,每人每月累计最高补贴3500元(每月训练日日均不超过300元/人),每人全年累计补贴最高3万元。 / 重庆地区 / 1. 0-6岁:每日限额150元,每月限额2500元,每年限额20000元康复训练补贴。 2. 7-14岁:每日限额150元,每月限额2500元,每年限额10000元康复训练补贴。 3. 每月200元生活及交通费用补助,限额2000元。 申请流程 / 四川地区 / (一)申请 特殊儿童监护人持儿童的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残疾人证复印件、医疗中心诊断证明原件,到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交救助申请材料,填写《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选定机构并填写。 (二)审核 将乡镇街道办盖章的《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交到市残联盖章。 (三)审批 区(市)县残联对申请进行审批认定。 (四)救助服务 经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的特殊儿童,由区(市)县残联开具《转介服务卡》,监护人持《转介服务卡》送残疾儿童到选定的康复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建立康复档案,接受康复服务。
外地/外省异地报销流程 1.去当地残联咨询报备,填写康复训练补助申请审批表。 2.携带报销资料报道,一个是康复救助申请备案表(有些地方也叫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残疾儿童转介信。 异地报销方式 康复训练补助有两种报销方式: 1.残联每个月把补助金额打到我机构的对公账户,补贴每月康复训练费用。 2.家长预先垫资,康复训练完以后带着康复训练报销资料(一般有正式发票,康复协议,课堂记录等)回当地报销。 / 重庆地区 / (一)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按照救助对象和条件要求,持家庭户口本(或居住证)、诊断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申请材料向区残联提出书面或网上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重庆市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并明确建议康复内容。其中,申请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的诊断评估机构须为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申请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的诊断评估机构须为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原则上,医学诊断证明书2年内有效。 (二)审核 区残联安排专人在7日内完成申请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按照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救助;经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向残疾儿童监护人反馈。必要时,区残联可进一步组织评估,依据相关专家或医疗机构评估意见明确审核意见。 (三)救助 审核通过后,残疾儿童监护人于申请审批表盖章或网上申请通过30日内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救助,超过期限的,原则上应重新进行申请。定点服务机构应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署康复救助协议或告知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定点康复机构按要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相关档案资料。 (四)结算 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费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交相关结算资料,经区残联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或者其他救助项目的,应先行报销、救助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据实结算。实际产生的康复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结算时间不超过救助后1个月,康复训练救助费用每年4月10日、8月10日、12月10日前提交结算。费用按时结算,逾期结算者,区残联根据当年资金情况确定支付时间。 关于顾连芒果 ![]() |